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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分類
產品商標、服務標章、集體標章
商標權期限
十年
審查時間
12-15個月
公告期
3個月
年費制度
其他相關說明
1.歐盟商標註冊後,在任一合約國中有使用事實,即被認為「使用」的行為。
2.已在任一歐盟成員國公佈之註冊商標引用優先權註冊申請。
3.歐盟商標在申請時,可在指定國中註冊,但須另外繳費。
4.在商標期限日「
當月最後一日
」起前「
六個月
」內
可申請延展
。
5.商標未使用的時間不可超過「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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