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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3 勿任意下載他人著作文字與圖片作為商業使用以免觸法勿任意下載他人著作文字與圖片作為商業使用以免觸法
保二刑事警察大隊在去年偵辦違反著作權法部份,共移送了116名23歲以下國人。大部份都是將他人的攝影作品下載後貼在自己的網路拍賣帳號使用遭著作權人提告。(例:從日本帶回知名電鍋上網拍賣,使用台灣總代理廠商網頁上資料)
另偵辦商標法部份共移送了283名23歲以下國人。大部份都是從大陸購物網站進貨後,再陳列在個人的網路拍賣帳號。而大陸購物網站販賣的便宜商品大多是仿冒商品,沒有正確商標權觀念的學生很容易為了幾百元的利益,而進入了刑事司法程序。在此希望社會各界(尤其是教育單位)多提醒青年學子,勿任意下載他人著作文字、圖片作為商業使用,也勿從無法認證商標授權的網路賣家進貨轉賣,以免觸法。資料來源 2017/01/13 保二總隊保智大隊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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