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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27 外觀設計起糾紛,無人機能否順利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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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觀設計起糾紛,無人機能否順利起飛?

    因為一款無人機的外觀設計,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疆科技)與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道通科技)這兩家知名無人機飛行器製造廠商,多次交鋒於法庭。

    因認為道通科技與其子公司道通智慧航空技術有限公司(下稱道通智慧)共同製造、許諾銷售的X-STAR無人機產品與自己的產品在外觀上近似,構成了專利權侵權,大疆科技將兩家公司告上了法庭,並索賠經濟損失等共計115萬元。201512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深圳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訴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大疆科技的產品外觀設計不近似,不構成專利侵權。大疆科技不服一審判決,隨後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廣東高院)提起上訴。

    近日,廣東高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為了贏取官司,雙方當事人在庭審前都為訴訟下足了功夫,在法庭上更是激烈交鋒、針鋒相對,不僅提交了多組新證據,還申請了專家出庭陳述。因兩家公司均是頗具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的無人機飛行器製造廠商,且訟爭產品是目前科技創新的熱點和代表性產品,因此,該案引起業界廣泛關注。

    產品“撞臉”引發糾紛

    據瞭解,大疆科技作為生產無人飛行機的專業廠商,多年來致力於無人飛行機的研發,其技術水準和生產規模在業內居於領先地位。公司自主研發的phantom無人飛行機已獲得多件國內外專利授權。201296日,大疆科技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提交了名稱為“旋翼飛行器(phantom)”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審查後獲得了授權(專利號:ZL201230425431.4)

    201516日至9日,道通科技與道通智慧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舉辦的國際消費電子展上展示了3件新產品,其中X-STAR無人機產品引起大疆科技的注意。大疆科技認為該產品與自己推出的phantom無人機外觀設計相似,涉嫌專利侵權。

    不久,大疆科技一紙訴狀將道通科技與道通智慧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停止製造和許諾銷售X-STAR無人機產品,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合理開支15萬元等。

    一審判決駁回訴求

    法庭上,雙方進行了激烈辯論。大疆科技提交了大量證據證明涉案產品專利有效性,試圖證明對方產品的設計與自己產品相似,構成侵權。道通科技與道通智慧則以被訴侵權產品與對方專利產品存在明顯區別、二者整體視覺效果具有實質性差異為由,認為被訴侵權外觀設計與大疆科技的外觀設計不近似,不構成侵權。

    道通科技與道通智慧提交了3份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及《旋翼飛天錄》的視屏畫面截圖,試圖證明在旋翼無人飛行器的設計中存在以下慣常設計:均包括位於中央部的機身和四個從機身延伸出的支撐臂,支撐臂彼此成90度夾角;在每個支撐臂末端安裝有一個二葉旋轉翼;與機身下部相連的兩個支架,支架位於相鄰兩支撐臂之間,每個支架包括兩縱杆和一連接在兩縱杆之間的橫杆;在中央的機身下部具有一長方體狀的電池盒。

    對此,大疆科技不予認可,並認為其專利設計要點不同于慣常設計,而被控侵權產品使用了涉案專利的設計要點,落入了原告的專利權保護範圍,構成專利侵權。

    20157月,深圳中院開庭審理此案,並于同年12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經審理認為,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准,判斷被訴侵權產品是否構成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應以普通消費者的一般注意力來觀察,將被訴侵權設計與專利設計圖片中的產品外觀設計進行比較,通過整體觀察,作出兩者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綜合判斷。在本案中,被控侵權產品與原告專利均系旋翼飛行器,兩者系同類產品。由於機身與旋翼臂構成的整體造型對整體視覺效果影響最大,從俯視圖及主視圖來看,被控侵權產品的機臂與機身構成的形狀與專利設計不同,而且被控侵權產品機身、機臂以及起落架的形狀均與專利設計存在較大區別。據此,法院認定被訴侵權外觀設計與原告專利產品不近似,不落入原告專利權保護範圍;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道通科技在中國境內許諾銷售、道通智慧在大陸境內製造和許諾銷售了被訴侵權產品。法院遂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二審爭辯多個焦點

    大疆科技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高院提出上訴。大疆科技認為,按照整體視覺效果判斷原則,應認定被訴侵權外觀設計與其專利產品構成近似;涉案網站許諾銷售的對象系全球消費者,應認定被告存在許諾銷售行為。

    75日,廣東高院就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在庭審中,雙方當事人不僅提交了多組新證據,還申請了專家出庭陳述,並圍繞以下三大爭議焦點進行了辯論:被訴侵權外觀設計是否落入原告專利權保護範圍;道通智慧是否實施了被訴侵權行為,即是否製造、許諾銷售了被訴侵權產品;若侵權成立,應如何確定侵權責任。其中重點問題包括“如何確定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準和認知能力”“本案專利的設計要點是什麼”“專利區別于現有設計的設計特徵是什麼”“被訴侵權外觀設計的整體視覺效果與專利是否有實質性差異”等內容。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法院將擇期宣判。記者就此案分別採訪了兩家公司,大疆科技智慧財產權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不便對此案發表意見;截至發稿,道通科技與道通智慧未予以回復。本報將繼續關注案件進展。

    專利競爭日益加劇

    近年來,我國無人機市場規模增速達到50%以上,產品和服務類型日益豐富。比如,無人機領域出現航拍、電力巡檢等專用產品,同時也出現了用於保險、社交、垂直媒體、資料獲取等服務的產品。與此同時,國內無人機領域已出現多家研發和製造企業,其中大疆科技在研發、專利佈局、儲備方面處於領先地位,佔據了70%的市場份額。據瞭解,小米和騰訊等互聯網“巨頭”計畫在2016年推出無人機產品,這暗示著無人機領域競爭將不斷加劇。

    大疆科技和道通科技的專利權糾紛只是冰山一角,隨著無人機行業競爭的加劇,此類專利糾紛將會越來越多。因此,要避免智慧財產權糾紛的發生,各製造廠商要加大自主研發和創新,提前進行智慧財產權佈局;在研發新產品前,對市場上現有產品進行充分檢索,從根本上防止糾紛的發生;在研發設計過程中,將設計流程和草圖等保存完整;當出現糾紛時,也不要驚慌失措,聘請專業律師制定詳盡可行的應對策略。(本報記者 姜 旭)

    資料來源  2016/07/27  國智慧財產權報/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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