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日本

首頁 各國智權法規/表格 <商標 ���日本
  • 商標分類產品商標、服務標章、證明標章、集合標章
    商標權期限十年
    審查時間24-36個月
    公告期2個月
    年費制度 
    其他相關說明
    1. 1.商標申請可同時進行多種類別的申請。
    2. 2.效日註冊費需在審查委員發出核定通知後30日內繳納,繳納後則註冊生效。
    3. 3.商標專用權屆滿前6個月及屆滿後6個月內均可辦理商標延展,每次可延10年。
    4. 4.商標註冊之後連續3年未使用者,有遭撤銷之可能。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