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
- 專利分類發明新型新式樣申請制度審查制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專利權期限註冊日起20年申請日起10年註冊日起25年處理時限12個月3-5個月3-5個月審查時限2.5年6月10月年費制度逐年繳納第4、7、9年繳納每五年繳納國際優先權主張首先申請案件之申請日後12個月之內首先申請案件之申請日後12個月之內首先申請案件件之申請日16個月內備註領證與年費繳納「發明案」核發專利證書後,已內含1-2年的年費費用,需於第三年繳納維持費用。「新型案」一、當登錄通過後,而於核發專利證書時即已包含有基本保護期,為了取得第一次的續展,必須在第三年保護期之後完成以取得共六年的保護期(第一次更新必須為第4~6年同時完成)。二、第二次的保護期必須為第7-8年同時完成。三、第三次的保護期必須為第 9-10年同時完成。「新式樣」當登錄通過時,而於核發專利證書時即已包含有第一次五年的保護期限,該保護期可每次可延五年(6~10、11~15、16~20、21~25),共延長4次,總共二十五年,若無繳交「維持費」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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