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EF%BF%B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

首頁 <各國案例研討/問答 <%E5%85%B6%E4%BB%96%E6%99%BA%E6%AC%8A

  • 2009.11.23 大陸-搜索連結點評內容不侵權
  • 資訊來源:知識産權報 實習記者 楊鼕

    搜索鏈接點評内容不侵權

    閲讀提示


      一公司因鏈接他人網站點評内容被訴侵犯著作權。日前,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認定點評内容不構成侵權,撤銷了一審法院的民事判決,駁回了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的起訴。有互聯網業内人士認為,在搜索引擎的開發和應用過程中,如何明確著作權的歸屬也是法律保護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隨着互聯網搜索引擎的作用日益强大,“生活搜索”逐漸走進人們生活的同時,也成為衆多點評類互聯網企業的尺寸必爭之地。愛幫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愛幫公司)就因涉嫌侵犯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漢濤公司)著作權被告上法庭。經過兩年多的交鋒,日前,該著作權糾紛案終於塵埃落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撤銷了一審法院的民事判決,駁回了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的起訴。但是,有互聯網業内人士認為,在搜索引擎的開發和應用過程中,如何明確著作權的歸屬也是法律保護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生活搜索”引起著作權糾紛

      據了解,生活搜索服務作為為用户提供具有針對性的生活信息,近年來越來越受到網民的歡迎。這些信息主要來源於其所關注的特定生活行業網站。隨着生活搜索服務類網站的發展,很多網絡公司也積極開發各種模式的主題生活網站,藉助搜索引擎使得這様的生活行業網站更容易被網民所認可。

      “大衆點評網是漢濤公司在2005年6月註冊的,以消費者點評模式覆蓋購物、休閑娱樂、生活服務、活動優惠等城市消費領域,大衆點評網堅決抵制打着搜索引擎旗號、以互聯網分享精神的名義,而肆意大量抄襲其他網站的原創内容來達到自己的商業目的。”漢濤公司委託代理人周文俊在接受中國知識産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還向記者介紹,大衆點評網屬於生活搜索服務類網站。網民在註冊網站之前會與漢濤公司簽訂電子協議:任何會員在本站所發表的合法言論、文章及圖片著作權歸原作者和大衆點評網,不得以任何形式發佈或授權其它網站及媒體使用。因此,根據該協議,漢濤公司享有大衆點評網内點評内容的著作權。

      據周文俊介紹,2007年底,漢濤公司發現愛幫公司在其經營的愛幫網利用“生活搜索”鏈接大衆點評網有關港麗餐廳來士店等132家餐廳的點評内容。隨後,漢濤公司發函要求愛邦公司立即删除相關内容。但愛邦公司拒絶了該要求。

      2008年4月,漢濤公司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愛幫公司起訴到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愛幫公司下屬愛幫網删除侵權内容,在網站上公開致歉,並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2008年10月,海澱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愛幫公司停止在其經營的愛幫網使用來源於漢濤公司經營的大衆點評網中的内容;愛邦公司賠償漢濤公司經濟損失3萬元,支付訴訟合理開支1.575萬元。駁回漢濤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愛邦公司不服判決,於2008年11月25日上訴到北京一中院。

      不具有獨創性的點評内容不構成彙編作品

      “我們對大衆點評網的點評内容是否構成彙編作品、享有著作權提出异議。同時,愛幫公司作為一家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它所屬的愛幫網僅向用户提供涉案搜索結果頁面摘要,並已明確標注了來源網站鏈接,完全符合我國法律規定,並没有侵權。”愛幫公司委託代理人黄冠文在接受中國知識産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而周文俊則認為,大衆點評網在編輯内容的時候做出了大量的努力,這些編輯工作有建立網絡平臺、編輯軟件、投入人力物力。除此之外,大衆點評網對點評有關内容作出删减和過濾,對於點評内容好的網友,漢濤公司會提供獎品和機遇註冊星級會員的獎勵。大衆點評網所作的工作使原有的點評内容産生新的形式,因此具有彙編作品的屬性。

      北京一中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愛幫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缺乏事實及法律根據。首先,一審法院認定大衆點評網中的餐館介紹和網友點評不具有獨創性,並不構成彙編作品。其次,大衆點評網中每個用户的點評文字可選擇的表達方式非常有限,如果對表達方式進行保護,將會導致表達方式所體現思想的保護,違反著作權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的原則,因此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第三,鑒於版權說明屬於被上訴人單方的意思表示,並無證據證明用户已經接受“註冊協議”著作權的内容,聲明並不能證明用户已將其對點評文字的著作權轉讓給漢濤公司,其對於構成作品的用户點評文字單獨享有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故北京一中院作出終審裁定,撤銷了一審法院的民事判決,駁回了漢濤公司的起訴。

      針對上述裁定,周文駿表示,漢濤公司將重新整理材料,提出申訴或另行起訴。

      點評内容的著作權保護應當從嚴

      “該案前後不同的結果,反映了對於網絡搜索引擎服務、信息彙編及對作品獨創性界定方面的不同認識。”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副主任馮曉青在接受中國知識産權報記者採訪指出,本案中被告是否侵權需要綜合考量以下三個因素:即是否符合著作權保護之立法宗旨、是否有損於原告的合法利益以及是否對公衆正常獲取信息産生影響。同時,點評或者點評彙編的表達方式屬於對餐館某一具體特點的常規表達方式,難以達到著作權法所規定的獨創性要求,不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而涉案主張的彙編作品,從著作權法對這類作品的要求看,需要從“選擇或編排”方面加以論證,因為點評具有隨機性,並不是原告網站能够控制的。此外,對信息彙集一類事實性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應當從嚴,其著作權保護範圍比較有限。

      同時,馮曉青也指出,以日常信息為内容的著作權保護限制較多,甚至不能認定為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法律對信息收集、編排、整理等形成的成果保護,不完全局限於著作權的保護。制止不正當競爭也是一個重要方面。對於點評類網站而言,如果垂直搜索網站使用了該點評類網站中較大比例的信息,且上述使用使得網絡用户無須到達被鏈接的點評類網站即可獲得基本内容,則此種使用具有構成市場替代作用的可能性。要用法律手段避免不正當競爭,保護他人合法權益。對他人行業網站信息的利用,要注意限度問題,如果使用量過大,會嚴重衝擊被利用網站訪問和運營,則會對被利用網站構成損害。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