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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17 大陸-微軟在青島打擊盜版 一企業被判賠110萬元
  • 資料來源:半島都市報

    微軟在青島打擊盜版 一企業被判賠110萬元

    因使用盜版軟體,本市某美資控股的設備公司被青島市中院一審判决賠償微軟等3家公司人民幣170余萬元。一審宣判後,該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訴,近日,山東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准予該公司撤回上訴,賠償3家公司110萬元。據瞭解,這是山東省迄今判决的最終用戶侵犯電腦軟體承擔高額賠償責任的第一案。

     

      ■案情重播

      使用盜版軟體成被告

      2005年12月9日,青島市版權局根據微軟等多家權利人的投訴,依法對本市某美資控股的設備公司經營場所內的電腦進行了執法檢查,其中被抽查的部分電腦中發現安裝有9套Windows和9套Office微軟軟體等盜版軟體。經查證,該公司未經微軟公司、美國參數技術公司和AUTODESK公司授權,非法安裝使用了上述軟體。由于和解未果,2007年7月,美國參數技術、微軟、歐特克等公司以該公司侵犯著作權爲由,將該公司告到青島市中院,訴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删除未經授權的軟體;判令被告賠償原告三公司經濟損失共計170余萬元人民幣;判令被告賠禮道歉,請求給予被告民事制裁,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等。青島市版權局同期對該公司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一審判决

      構成侵權須賠170余萬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23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經過近3個月的審理,市中院認爲,該公司未經三家版權人許可,在其經營場所內的電腦中安裝了這三家公司的軟體,幷且將軟體進行了商業性使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電腦軟體保護條例》等法律,已經構成對原告享有著作權的侵犯。4月16日,市中院依法作出了一審判决,該公司停止侵權幷删除盜版軟體,同時須向美國參數技術公司賠償1416182.75元、賠償歐特克公司251800元、賠償微軟公司54800元人民幣,賠償金共計170余萬元。

      ■終審裁决

      和解約定賠償110萬

      一審判决後,該公司不服判决結果,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在省高院的調解下,該公司與微軟、參數、歐特克達成和解協定,省高院下發裁定,准予該公司撤回上訴。和解協定約定:該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之前,向參數技術公司支付賠償金人民幣80萬元;在2008年10月31日之前,向歐特克公司支付賠償金人民幣25萬元,向微軟公司支付賠償金人民幣5萬元,幷向三家公司表示歉意。協定同時約定,如果該公司不履行上述承諾,三原告有權立即向青島市中院申請强制執行原一審判决。

      據瞭解,這起案件是本市受理的第一起電腦軟體最終用戶非法使用盜版軟體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涉外案件,也是山東省迄今判决的最終用戶侵犯電腦軟體承擔高額賠償責任的第一案。

      本案律師游閩健表示,盜版行爲嚴重影響了IT行業的就業、創新和新技術開發,“希望這起案件給更多仍在侵權的企業一個警示,使用盜版軟體是需要付出法律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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